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采购/资审公告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采购/资审公告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脑电仿生电刺激仪2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无创、经颅,模拟多种正常人脑电(包括超慢波),对脑波进行诱导,影响调节人体大脑当时的异常脑电,缓解异常脑电带来的临床症状。应用超慢波技术调节多种神经递质的释放,如多巴胺、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激素、乙酰胆碱等,改善多种因神经递质混乱而引发的各种临床症状。在脑电治疗的同时,通过脑电治疗信号和专业α波音乐治疗相互刺激的方式,进一步提供治疗效果。相关适应症:非器质性失眠患者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因脑电及神经递质紊乱的相关睡眠及情绪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验收合格。(如遇特殊情况,以采购方的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三医院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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