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东镇西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海安市城东镇西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安市城东镇西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谷物细粉 | ||
采购单位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海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1:4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30 | ||
采购单位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东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宁 |
项目概况 海安市城东镇西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采购项目 JSZC-******-SQJW-T2024-003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QJW-T2024-0036
项目名称:海安市城东镇西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项目按优惠率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默认优惠率报价方法,供应商按优惠率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足够的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必须为本单位自有的冷链配送车,须提供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有经营场所,须有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荤、素食材冷藏库、冷冻库;加工操作间,荤、素食材的净菜加工等设备设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
4.有关参与服务及配送的人员(至少2人)需提供有效的从业人员预防性检查合格证(健康证)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1个月社保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采购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东69号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话: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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