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试点乡镇及燕山峡谷片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试点乡镇及燕山峡谷片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招标核准[2016]20号核准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资金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第三标段(项目编号:XLKSJ[2016]017)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区位于兴隆镇柳河干支流、大水泉乡潵河干支流、南天门乡潵河南源干流河道居民聚居区、旅游风景区、公路可视区等节点、窗口河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改善河流生态、提高环境承载力为目的,采取清淤疏浚、生态护岸、景观蓄水与滨河绿化相结合的工程治理措施,全面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兴隆镇柳河杨树湾-南双洞村段规划实施河道清淤1.94km、生态护岸6.1 km、景观绿化2590m2,南天门乡潵河南源庙岭、石庙子村段规划实施清淤1.93 km;大水泉乡潵河干流大水泉-厂沟-宝地河段规划实施河道生态护岸18km,景观绿化16800m2。
2.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勘测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行业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
2.6 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建安工程费经财政评审后审定金额的4.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证照。
3.2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有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单位只能参加三个标段中唯一一个标段的投标。
3.4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同类工程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治理类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7具备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 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元)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
5.6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308********1
★备注:
(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需到“历史报名”中查看是否显示“已付款”,如显示“未付款”请及时核对银行信息和注册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6.招标文件答疑
6.1统一采用网上答疑,不接受现场答疑。
6.2答疑的内容是招标人、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内登陆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解答,且历史答疑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因特殊原因造成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将采用公告、补疑文件形式发布。
如在规定的答疑时间以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本项目的澄清或修改等通知,均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并不再进行通知,各投标人请自行注意查看网上公告,公告一旦发出,便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
6.3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27日17时。
6.4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28日11时。
7. 特别提示
7.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7.2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 李春辉
电 话:152*****888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志杰
报名操作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
|
承德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