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9300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24]09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外资备〔2024〕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143.6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143.6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222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2222项,项目是天津市城市供气改造重点项目,已纳入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和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庭院内的燃气调压站、柜、箱进行提升改造 2222 项 ,包括更新燃气泄露报警器、静电导除装置、燃气设备设施等,共涉及天津市 16 个行政区域的庭院小区,其中 2024 年实施改造燃气调压站、柜、箱 420 项;并针对管网运行时间 20 年以上小区用户的户内燃气设施及小区庭院燃气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河北、河东、和平、宁河区域的 152 公里立管,其中 DN40管径 11.86 公里,DN25 管径 70.07 公里,DN15 管径 70.07 公里。改造后将进一步保障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解决供气设备设施老化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其中,152 公里的立管改造由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6143.6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和平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东丽区、津南区、武清区、 静海区、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及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津燃华润)-监理第一批,招标范围:2024年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涉及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及高新区等14个行政区域、共计9类、484项监理内容,具体监理内容为:1)调压站调压设备更新改造4项;2)调压柜柜体更新80项;3)调压站泄漏报警器安装8项;4)调压柜泄漏报警器安装285项;5)改燃柜泄漏报警器安装32项;6)改燃柜过滤器更新2项;7)改燃柜加装护栏1项;8)调压柜护栏更新3项;9)调压站静电导除装置更新69项。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0.5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请在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上资料和投标信息系统项目关注截图资料到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恒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朱美妍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邓津晶(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小滢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9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朱美妍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传真:022-********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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