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项目(重)
项目编号 ****-*******-DQYT-*******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位于陕西省定边县,由于场站储罐清罐作业、日常检维修、井下作业、应急抢险等作业产生落地油泥较多,主要集中储存在各作业区的临时污油泥集中储存点,预计储存含油污泥3522吨。长期存储存在较大安全环保隐患,为满足生产需要,需对黄山南、麻黄山北、冯地坑、堡子湾、马家山东、马家山西6个采油作业区临时储存点的含油污油泥进行转移及无害化处理。2.2 招标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如下:第一标段:麻黄山南、麻黄山北、冯地坑作业区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预计处置1752吨。第二标段:马家山东、马家山西、堡子湾作业区储存点污油泥转移处置,预计处置1770吨。2.3 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属生产区域,地理位置在陕西定边县。2.4 服务期: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2.5 其他: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以先中的标段确定为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它标段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投标人应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域县级环保部门备案。跨省、市、县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单位所在地域、危废转移接收地域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的备案批复。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无环境违法(举报、投诉、查处)证明。3.3 近3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至少有三项及以上的类似业绩。3.4 投标人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资信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3.5 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手续齐全,运输范围中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废矿物油HW08),容器安全可靠,安全标识及附件齐全。运输过程中必须专人押运,危废运输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自身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需提供与具有有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并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件等资料。3.6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会被否决。3.7 投标人投入每个标段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5台以上。3.8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9月27日 16时3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4.2 投标人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95元(含增值税),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杨洁
传真: 150*****190
电话: 150*****190
电子邮件: yangjie0459@163.com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7903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油泥 第五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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