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招标付款方式的调整
关于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招标付款方式的调整
一、招标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
2.所属行业分类: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
3.所在行政区域:贵港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
6.招标内容和范围:
(1)园林景观工程
1)红线内范围包括:
① 园建部分(硬景):铺装及铺装基层处理(含土建结构)、种植土回填、堆坡造型、台地或挡墙侧面或顶面美化处理、铺装范围内给排水检查井装饰井盖安装(投标人必须结合室外给排水施工图核对铺装、绿化范围内的装饰井盖数量,投标报价视为已包含了铺装、绿化范围内的全部给排水检查井装饰井盖,如后期给排水施工图纸的检查井井盖无增加或减少,装饰井盖数量一律不给签证。);景观小品(包括儿童游乐设施、景亭、移动雕塑、水景、廊架、台阶栏杆、垃圾桶、座椅、车库出入口雨棚);景观围墙(铁艺大门、铁艺栏杆);消防道路(面层及基层、道牙);移动岗亭、固定岗亭。
② 绿化部分(软景):乔木、灌木、植被等
③ 机电部分:水电部分:路灯、入户灯柱、草坪灯、喷灌系统、水景喷泉给排水系统、地面雨水排水系统及其为这些系统供电、供水、排水的管线(包含不限于管道、管件、阀门、水泵、雨水口、阀门井等等);图纸范围内电气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不限于电线、电缆、线管、配电箱、灯具、变压器箱、手孔井等等);
④雕塑小品、精神堡垒、 指示标识、警示标识等的二次深化设计及安装,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图纸内容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作为工程内容;
⑤消防车道,消防登高作业面、消防引导标识等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的划线,分包人需根据图纸进行深化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按发包人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
2)红线外范围:红线外市政道路及道牙边的乔木、灌木、植被。(按园林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取消,相应工程量扣除)
3)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工作指令单。
(2)室外管网工程:钰荷园三期图纸范围室外雨水管道、污水、废水管道、室外消给水防管道、消火栓施工,雨水井、废水井、污水井、阀门井砌筑、井盖、防坠网安装,成品化粪池、隔油池采购安装,所有管沟、化粪池、隔油池土方开挖、回填、弃土外运,室外消防给水管道钻孔钻洞(如有),工程具体实施范围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1)雨水:东北侧接入二期6#楼北侧预留井Y1;西南侧接入二期13#楼北侧预留井Y13;
2)污水:东北侧接入二期6#楼北侧预留井W1;西南侧接入二期13#楼北侧污水预留井W13。
3)废水:西南侧接入二期13#楼北侧废水预留井F7。
4)室外消防给水:分别在6#楼南侧、商14南侧接入二期室外消防给水管道预留接口。
5)如因图纸变更需要接入市政排水井,则市政道路开挖、修复、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单位负责办理,所破坏的路面、绿化、铺装、原有排水井的修复及多余土方外运由承包单位负责。
6)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工作指令单。
4、承包范围:详见合同文件承包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广汇集团采购监督部门;
8.资金来源信息:企业自筹;
9.招标人信息:投标商务事宜联系人:王森,电话:155*****325,邮箱:*********@qq.com ;
二、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1.相关标段(包)名称:
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
2.招标编号: / ;
3.公告名称: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4.公告内容: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付费购买;
5.公告发布责任人:王森;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付费购买;
7.标书费用:
(1)标书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投标人在将标书费用缴纳至招标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广汇·钰荷园三期(7#-12#楼和商业14#-18#楼)园林景观和室外管网工程),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并告知项目商务联系人。
(3)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8.招标单位账户为:
开户名称:广西广汇能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
银行帐号:660*****487*******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招标文件及广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0.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电子文件上传+纸质文件递交;
1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贵港市广西广汇招标采购中心评标室;
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3.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2日;
14.开标地点:贵港市广西广汇招标采购中心评标室;
15.投标人的资质能力要求:
(1)投标企业须为新疆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合格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经营范围;
(3)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考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园林景观专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近三年具有景观工程施工类似同区域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及工程造价不低500万),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社保证明;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及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投标报名资料及商务标中均提供);
(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型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包含一个500万元以上单个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重要页)及竣工验收证明;
(6)项目班子的经验要求: <施工员> 施工员上岗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质量员>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具有材料员上岗证书;造价员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造价员还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该部分内容请于技术标中提供,提供不全或缺失的按无效标处理)。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投标人必须响应发包人送样要求,中标后须按照《材料报样表》要求进行送样,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应最多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定样。(按标段分别送样)
(9)同一投标人在不同工程中对同类项目报价应保持一致,不一致时招标人按较低价格执行。
16、变更后的付款方式:由原招标文件25%工程款用于全额折抵调整为15%的全款折抵。
具体如下:(一)本工程无预付款。本工程按节点付款,节点进度款为达到形象进度后扣除预留节点进度款保留金后的付款金额。在达到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前,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费用,达到形象进度后扣除预留进度款后付款,劳保统筹费依据项目所在地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发包人在支付节点进度款时乔木预留节点进度款的20%为保留金,包含10%的结算款、10%质量保证金;除乔木外其他预留节点进度款的15%为保留金,包含10%的结算款、5%质量保证金
(1)10%的结算款至全部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发放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书并通知业主集中入伙后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物业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不计息支付。
(2)5%\10%的质量保证金返还要求详见第七条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约定,不计息支付。
2、乔木支付节点进度款的80%,除乔木外支付节点进度款的85%,其中的65%\70%以现金形式支付,其中的15%以实物折抵(以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关联公司的住宅、商铺、公寓、写字间、车位使用权进行实物折抵,具体以发包人指定为准)形式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及形式如下:
①现金支付形式具体为:a.对应节点进度款的65%\70%于次月支付;b.对应节点进度款的15%为发包人收到分包人折抵款及折抵物剩余款项(或业务银行贷款至发包人销售收入账户后),后3个工作日后开始支付。
②实物折抵的具体支付流程为:
a.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3日内分包人与发包人签订《认购书》,确认购买房屋或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折抵物)房源位置、价格、贷款人。
b.发包人确认分包人累计15%节点产值达到折抵物的货值时,向分包人提出申请,分包人按发包人财务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并出具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承诺书后,此阶段相应的工程款作为折抵款支付给分包人。具体金额以分包人与房产出卖人分别签订的购买房产(车位使用权)相关合同、协议及附件的约定为准。
(二)完成合同约定的当期节点,据实核算当期进度款,进度款的支付和质量、工程形象节点相关,当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形象节点时,如果质量没有达到监理公司和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不予付款,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需要通过返工处理的,必须返工,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的,分包人需要承担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三)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含人工费用,人工费用为分包人认可的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比例,分包人认可发包人可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工程款且不影响分包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分包人不得再以支付比例少、欠付农民工工资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四)分包人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应附《变更签证承诺书》,分包人在每次请款周期内已提交所有已完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且不存在未处理的已完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若后期发现未提交的已完成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实际发生日期早于相应请款日期,发包人不予支付此部分款项,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损失及责任。
(五)分包人及指定供应商甲供材发生超供的,超供部分将按照《甲供物资工程量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计算超供扣款,从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
17、投标人须登录广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zc.guanghui.com/)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18、其他:投诉受理:广汇集团采购监督部门 投诉电话:0991-*******。
标签: 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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