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洗车、电动三轮保洁车招标公告1
道路清洗车、电动三轮保洁车招标公告1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洗车、电动三轮保洁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DLGPC-2016-4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洗车、电动三轮保洁车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洗车、电动三轮保洁车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DLGPC-2016-4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第一包:8吨洗扫车 1辆第二包:15吨高压清洗车 1辆第三包:电动三轮保洁车 20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的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14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09-21 到 2016-09-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售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⑴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8吨洗扫车):75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第二包(15吨高压清洗车):55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第三包(电动三轮保洁车):12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⑵ 携带2016年9月21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冯女士)注:如因故退出投标的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逾期者投标保证金将一年后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4 09:30 2.开标时间: 2016-10-1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凤舞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乃龙:152*****55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签字、盖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企业住所地的检察院或东丽区检察院(电话***-********-****)查询并获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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