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路、海运路等5项资产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新港路、海运路等5项资产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新港路、海运路等5项资产分别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166 |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 (月租金/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加价 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2024年 10月9日) | ||
1 | 新港旧菜市场S-79 | 358.42 | 32,975.00 | 300 | 9:00 | |||
2 | 汇景华庭铺面S-82 | 395.42 | 26,889.00 | 200 | 9:10 | |||
3 | 新港路铺面7-25 | 109.36 | 5,687.00 | 50 | 9:20 | |||
4 | 琼州旅馆主楼 | 2,182.86 | 26,194.00 | 200 | 9:30 | |||
5 | 琼州旅馆副楼 (7-1、7-2、7-3、7-4、7-5、7-6号铺面) | 1,036.17 | 58,026.00 | 500 | 9:40 | |||
租赁期限 | 5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3号为三个月免租装修期,标的4号为六个月免租装修期,其他为一个月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含租赁期内。(若原租户竞得,不享有装修期)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期内,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需按月交付租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 |||||||
租赁押金 | 按首年3个月租金向招租方交付押金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除标的3号处于空置状态,其余处于不定期租赁中,并给予原承租户优先权 | |||||||
标的概况 | 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均已达“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 ,水电供应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整体较完善。 | |||||||
租赁用途 |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铺面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除琼州旅馆主楼的现状用途为旅馆,其余标的的现状用途为商铺。 | |||||||
重大事项说明 | 1、新港路铺面7-25号铺面为铁皮房,存在漏水问题,台风过后卷帘门有损坏,承租方须在使用前完成防水补漏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将提供首月三个月租金减免作为补偿。 2、琼州旅馆副楼第2层146.95㎡的仓库、琼州旅馆副楼第3层16.10㎡的仓库均为铁皮房。3、琼州旅馆主楼采取“5+3”的租赁模式,即租赁期为5年,若租赁期届满时无其它特殊情况发生,可续租3年。成交后,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提供维修改造的施工方案,同时支付200万元装修保证金,用于琼州旅馆主楼一层至六层外立面、防水、管线、铝合金窗等地方维修改造及加装电梯专用;承租方启动维修改造工作后,按施工进度由招租方返还。 4、琼州旅馆主楼共有6层,楼内有4间房屋带租户2年内不能将其清退,招租方按现状交付。 5、上述招租资产的房屋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和知悉该铺面和旅馆现状情况,自愿按照该铺面、旅馆现状进行承租。若承租铺面、旅馆在交付时有其他人员(包括无法清退的原租户或其他人员)或遗留的物品、杂物、卫生垃圾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清理。 6、本次租赁标的,原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标的最终由原租户竞得,不给予装修期。若非原租户竞得,给予新承租免租装修期(见上表),装修期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7、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铺面、旅馆现状已确认。 8、如因政府建设征收、拆迁、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概不予赔偿。交易双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的期间结算租金。 9、特别提示:海南产权交易所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权属、瑕疵、标的部分被占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成交后,交易双方如因标的清退工作引起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海南产权交易所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国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X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汤大超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3年6月27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第15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省国资委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租赁押金的支付及结算:《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新承租方应按首年3个月租金数额向招租方交付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新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招租方将租赁押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7、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须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新承租方负责维护及维修承租物范围内的土地路面,如因土地路面的维护及维修不到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新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新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如不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务损害,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11、成交后,新承租方须签订《房屋及铺面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该协议书遵照执行。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新港路、海运路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0月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实地踏勘确认书;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五年总租金的2.5%承担。 | |||||||
竞价安排 | |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具体限时竞价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 耿先生********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标签: 新港路、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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