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常发改招[2016]1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常宁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庙前镇

2.3 建设规模: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庙前镇,主要包含外墙砖(面积34034.9m2),马头墙盖小青瓦(面积20209.4m2)。项目总投资约744.8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7">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且必须为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持证人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即经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9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评标办法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0">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拾万元整(¥15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 9 27 16:30 (北京时间)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常宁市庙前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工程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常宁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60 0640 5900 0077

********8">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921 日~2016927(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317室)报名: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新办理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⑤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拟任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官网查询网页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⑥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可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打印网页)。投标人将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网址、密码带至建工局三楼317室核对。

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所有资料备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317房)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0131500 分,地点为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10131500分,开标时间为:2016102015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10131500分。

********3">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11.行政监督

投标人不得随意放弃投标,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处罚。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

********7">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房产管理局

地 址:常宁市新村路6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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