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年第22期
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年第22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1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嵩明县杨林镇兰茂一小新建食堂建设项目,地址:杨林镇兰茂一小校园内,建设单位: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施工总承包单位: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行政执法科。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返还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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