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公告
关于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指引》等规定,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9月14日组织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通过随机摇号选定方式,经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现场公证,确定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为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改造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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