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城镇西湖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招标公告
月城镇西湖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城区月城镇西湖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已由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广东省财政厅以粤委农工办[2015]73号批准建设,揭阳市蓝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揭蓝发改[2016]73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西湖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蓝城区月城镇西湖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项目位于月城镇西湖村,主要包括环境整治工程、文化活动工程、环保设施工程和电力设施整治工程等。最高投标限价********.97元,工期9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广东省外须为一级)。
3.3 揭阳市外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蓝城区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4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请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承装、承修及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5)2013年-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6)揭阳市外来企业在蓝城区城乡建设局办理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7)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入围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9月27日至10 月 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西湖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233 电 话:****-*******
招标人(盖章):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西湖村民委员会
2016年 9 月 21 日
招标
|
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