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全校招聘1名兼职辅导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小组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成立生科院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陈文婷
考核小组成员:廖小文、张诗群、许玉芬、陈炜、林舒倩、曾佩旖、蔡志坤
张国广(负责全程监督兼职辅导员选聘过程)
二、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助理、团委书记(副书记)助理、辅导员助理。
(一)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助理协助做好党员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开展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立项等活动及其他学生党建相关工作。
(二)团委书记(副书记)助理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和团学品牌项目创建等团学相关工作,引导学生担当作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辅导员助理协助做好先进班集体创建、学生班团组织建设、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创建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意识形态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其他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工作。
三、兼职辅导员选聘条件
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二)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三)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四)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四、兼职辅导员选聘程序
(一) 选聘方案:学院制定兼职辅导员选聘方案,并在生科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 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qq.com">于2024年9月20日10:00前发送到邮箱廖老师*********@qq.com。
(三) 选聘考核:选聘考核分为两个环节,总分100分:笔试(50分)、面试(50分)。笔试内容为相关时政、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及岗位认识等,总分为50分,时间为60分钟;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为5分钟,学院选聘考核小组现场打分。综合两项成绩排名提出拟录用人选。
(四) 审核备案:拟录用人选经过生科院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
(五)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兼职辅导员选聘结果。
(六) 发放聘任证明:聘任期间考核合格者,学生工作处统一颁发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聘任证明。
五、兼职辅导员管理与考核
(一)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年。
(二)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兼职辅导员。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三)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兼职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兼职辅导员管理工作。
(四)兼职辅导员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才能发放岗位津贴。
六、学生辅导同工作待遇
(一)参照专职辅导员标准,为兼职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兼职辅导员按12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学院每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学生姓名、岗位名称、考核结果和发放津贴)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岗位津贴。
七、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生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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