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静配中心液体库提升改建项目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静配中心液体库提升改建项目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静配中心液体库提升改建项目。
本项目为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静配中心液体库提升改建,主要包括人民路院区静配中心液体库房及周边围墙、地坪提升改建。
(二)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三)采购预算:43.79万元
(四)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留3%缺陷补偿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工期:15日历天
(七)是否交纳保证金: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应如实提供,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列入医院“不良记录行为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年内参与院内采购活动。
(一)公司简介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本项目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或公司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6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八)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九)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及商业信誉(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十)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十一)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十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周口市中心医院采购办(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
(三)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提供本采购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证件要求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4-*******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室地址: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
标签: 液体库提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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