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商务宣传新闻联办合作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泉州市商务局商务宣传新闻联办合作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商务局商务宣传(新闻联办合作)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泉州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6:37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泉州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政府东海行政中心A栋6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华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立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王 0595-********
附件:
附件1 (电视台)关于“ 泉州市商务局商务宣传(新闻联办合作)服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3).pdf
附件2 论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泉州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泉州市商务局商务宣传(新闻联办合作)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媒体融合宣传

1.按采购人要求,通过《泉州新闻联播》等电视频道开辟“泉州商务 丝路领航”宣传专栏,重点报道采购人工作、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等。

2.通过今日头条、“泉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新闻广角”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无线泉州”APP等进行立体化传播推广,在网络空间营造良好氛围。其中,今日头条推送20条次以上;“泉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新闻广角”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无线泉州”APP等配合电视宣传报道进行推送。

3.针对采购人典型经验、做法,重点推送学习强国、央视、央视网、央视移动新闻网、省广播影视集团等中央、省级平台播出,进一步提升宣传影响力。确保5条以上宣传报道送学习强国、省台播发(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卫视),相关报道配送央视新闻+移动客户端播发。

(二)“泉州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代运营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微信公众平台的内容编辑、更新、维护;

2.微信公众平台消息管理;

3.客户信息收集;

4.微信粉丝分类;

5.跟踪微信推广效果,提供分析数据等服务。

(三)“泉州商务之窗”视频号代运营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视频号平台的内容创作及更新、运营、粉丝互动和日常维护;

2.精品短视频进行转推或者简单二次创作转推;

3.结合采购人全年工作要点和相关活动安排,提前策划主题,明确重点,形成系列文案并组织摄制短视频,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开设话题,有序有节奏地进行刊播宣传;

4.围绕特色商业街区、邻里中心、优品推广、特色美食、会展、经贸交流等内容策划主题系列,摄制短视频,力求主旋律“软”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泉州市商务局是行政机构,工作涉及外贸、外资、外经、内贸、电商、民生等方面,应首选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权威、主流媒体进行合作。

2.根据有关要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应为党媒、党刊。

(二)拟向泉州广播电视台采购服务相关说明

1.泉州广播电视台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由原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泉州电视台合并组建,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广电产业于一体,拥有4个广播频率、4个电视频道、泉视界网站、无线泉州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每天九档电视新闻节目,日播新闻200分钟。

2.泉州广播电视台长期与各市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拍摄宣传片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3.泉州广播电视台加快新兴媒体建设,创新构建以“无线泉州”APP为核心,覆盖“央媒专区--国际传播专区--全国大流量知名媒体专区--县市区自媒体”的四级传播链。

4.《泉州新闻联播》是泉州广播电视台最强档的时政新闻栏目,是福建省名专栏,栏目聚焦发展、贴近民生,以“时政资讯、权威报道”为定位,以播发地方消息类综合新闻为主,每天及时传递泉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新闻消息,备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泉州商务局和泉州广播电视台长期合作,在《泉州新闻联播》里开辟了“泉州商务 丝路领航”专栏,及时宣传泉州商务局工作亮点,传播总结取得的成绩,并在公共平台上推送,扩大影响。

5.泉州广播电视台拥有在新闻媒体领域长期从业的资深记者、编导,可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与泉州广播电视台进行新闻宣传专栏合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泉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66号广电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泉州市商务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政府东海行政中心A栋6层        

联系方式:杨华 059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泉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6楼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方式:小王 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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