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11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4-0970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移动消毒机6台,预算:*****.00元(人民币)

壁挂消毒机80台,预算:******.00元(人民币)

项目总预算:******.00元(人民币)

标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医疗设备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_标包11批

移动消毒机6台,壁挂消毒机80台。

******.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安康市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1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解放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二、报名须知:

*********@qq.com%E9%82%AE%E7%AE%B1%E5%86%85%EF%BC%9B%5C%2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楼)政府采购部进行确认,或将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qq.com邮箱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凯森盛世一号B座401室

联系方式:029-********转9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菊 李敏

联系方式:029-********转9022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

标签: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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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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