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招标公告
兴山县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招标公告
兴山县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招标已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投资,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预算,招标方案、实施方案已经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招标人为兴山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兴山县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
2、项目内容:
2.1兴山县2015、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共涉及兴山县4个乡镇。详见如下表: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
招标控制价(万元)
兴山县古夫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666.672434.00
18.13
兴山县南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666.672435.00
18.15
兴山县水月寺等两个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333.331229.00
9.83
总计(元)
46.11
3.2招标内容:本采购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包括在建项目交叉检查)、竣工阶段决算编制与审计。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竣工验收批复之日为止。
3.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价为46.11万元。
3.5本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抽取确定1家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或2015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造价咨询单位,且同时具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在处罚期内)。若造价咨询单位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可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由联合体各方订立的《联合体协议书》具体约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中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案登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且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4.4投标人拟派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注册会计师1人、会计人员1人(会计员或会计专业)、造价员不少于2人,投标人同时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6年6月至8月)中任何一月或上一季度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个人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在项目区内成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实行跟踪审计;(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等)。
4.5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2013年或2015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土地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提供人员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4.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与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其他投标企业”,网员登记要求请查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进行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起止时间:自2016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 23 时 59 分止;
获取方式: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单项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10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前须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7、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以及地点
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止。
递交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同时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8、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兴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电 话:****-*******
传 真: /
联 系 人:王斌
10.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86*****472
联 系 人: 王莹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9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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