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道路部分)监理

招 标 人: 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潘 占 辉 (章)

联 系 人: 吴 先 生 电 话: 158*****380

编 制 时 间: 2016年09月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道路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JDZZD【2016】第86号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现针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标段划分:
1、工程概况: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道路部分),道路全长约3500米;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监理费约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地点位于瓷都大道西段,办证大厅至吕蒙大桥至昌飞公司;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给排水、绿化及亮化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及以上标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的监理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职称证书中专业不作要求):
担任职务配备
人数职称等级执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1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监理工程师2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类专业
省级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2助工市政类专业省级监理员及以上
所有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外省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三、投标资料的获取: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10月10日止;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9时30分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景德镇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与修改信息。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8*****380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道路部分)监理
设计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
本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监理费约60万元
建筑面积/结构/层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控制
目 标省优及以上标准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监理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保证
金 额10000元
下载招标
文 件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
2016年10月10日下载
网址景德镇市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ngdezhen.gov.cn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地点可电话咨询招标单位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31*****111
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澄清,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提交到景德镇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ngdezhen.gov.cn)上答疑栏目中,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也将在此栏目中进行回复,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答疑的回复
投标文件
份 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
递 交受理
单位景德镇市国信宏城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
时 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
开 标 会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贷款及自筹资金到位
情 况已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 总 则
(一)工程概况、监理范围、标段划分:
1、工程概况:景德镇市瓷都大道(西段)道路及吕蒙大桥改造工程(道路部分),道路全长约3500米;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监理费约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地点位于瓷都大道西段,办证大厅至吕蒙大桥至昌飞公司;
2、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2)施工用水、电 已到位 ;
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给排水、绿化及亮化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及以上标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景德镇市 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监理资质等级要求;为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拟派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4)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
(7)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职称证书中专业不作要求):
担任职务配备
人数职称等级执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1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监理工程师2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类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2助工市政类专业省级监理员及以上
所有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外省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换证情况除外,但须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审查,符合前项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退回投标文件。
(四)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到网址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网上答疑栏目中,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此网址的网上答疑栏目中进行回复,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答疑的回复。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代理机构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提交到网址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招标公告栏目中,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留意,并下载。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重点办备案。
3、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理权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监理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监理服务时间及监理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按市场价报价
 招标人依据合理的市场价,提出合理要约价格,要约价为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建安费结算价的0.8%(监理费率),投标人以响应承诺方式报价,不响应招标人要约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监理费=监理范围内工程建安费结算价×0.8%
3、监理收费调整按下列(1)、(2)项执行。
(1)非监理方原因,造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监理服务时间延长,其酬金合同中商定。
(2)监理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监理工程,按增加的工程建安费结算价×0.8%。
4、监理费用组成
监理费用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和税金组成。
四、难点及重点监理措施
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投标人自行在技术标中提出两个或以上有效的重点及难点监理措施。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商务承诺书;
(3)企业近60个月承接的已竣工监理项目表;
(4)企业近60个月承接的在监监理项目表;
(5)参与本工程综合素质商务标评分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商务标装订成册。
2、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理目标控制承诺书;
(4)投标监理单位概况;
(5)参与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6)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表(组织结构);
(7)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目录表;
(8)监理大纲: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对重点、难点部分的监理方法、对策和措施;
(9)参与本工程技术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资格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以下(1)-(8)项证书、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第(9)项为原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拟派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4)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7)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职称证书中专业不作要求):
担任职务配备
人数职称等级执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1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监理工程师2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类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2助工市政类专业省级监理员及以上
所有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外省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9)投标资格审查表(一正二副)。
4、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
1、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0月10日16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按要求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豪德分理处
户 名: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733
用 途:瓷都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到账时间:2016年10月10日16时之前
2、资料费400元,开标现场收取。
3、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招标人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退回。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到网址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网上答疑栏目中,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此网址的网上答疑栏目中进行回复,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答疑的回复。
3、招标答疑的回复,报重点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十)条规定,编制资格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专用格式正、副本和监理大纲正、副本及有关资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专用格式正、副本与其他投标文件材料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资格标格式正、副本与其它资格材料装在资格标密封袋中;
②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七、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委托人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开标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会程序
综合评估法(详见评标办法)。
八、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未满足招标文件第5页(二)资格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
②投标文件份数、组成、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
③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与开标时出示的人员证书证件不一致的 。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进行评标。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 5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4 人,经济类专家 1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2) 条执行;
(1)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九 、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总监理工程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5、对中标人的其他约定:1.中标单位不得无故变更总监理工程师;2.总监代表必须常驻本工程现场。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2、监理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采取 / 方法进行合同担保。
(1)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 / 万元;
(2)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3、未按时提交履保证金、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他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监理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重点办备案。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监理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以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设计图纸为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主要内容
(1)协助甲方编写开工报告、办理开工手续;
(2)审查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发布开工通知;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甲方并向承建单位交底;
(4)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实施;
(5)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6)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会审,主持工程开工后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的交底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审查和确认承建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
(8)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9)审核已完工程量,并交甲方复核后,鉴署工程付款证书,审核竣工结算报告;
(10)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11)监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中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平行检查验收,复合测量;对隐蔽工程及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月进度报表和下月计划表;
(14)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宜;
(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6)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协助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17)组织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18)执行工程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19)每季度末书面报告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下季度工作要点及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
(20)每月月末单独提交一份《监理月报》,对各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及备料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对各分项工程的各个工序的质量检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对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措施;
(21)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2、保修阶段的服务主要内容
(1)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弄清情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并督促保修工作。
二、监理大纲
(一)进度计划目标控制
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计作为目标控制的主要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监理单位在审议施工组织设计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施行。
2、监理工程师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控制目标,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条例、法律法规、设计图纸等为依据进行施工监理。
2、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监理质量目标。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4、因建设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建设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监理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因监理方原因,一次性验收未通过,扣减总监理费的20%;造成工期延期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仟分之二进行处罚。
(三)工程安全目标控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监理招标若在施工招标前进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省现状和实际及工程特点,编制预控目标监理大纲,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有针对性的修正监理大纲。
三、监理合同价款与支付
(四)监理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监理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监理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五)监理费支付
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保修目标控制
(六)保修目标控制
1、监督施工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建设、施工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招标评标办法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 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
  (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七)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
  (八)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及其他拟派本工程监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外省进赣备案材料等原件,开启资格标,将资格标和以上证书、证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九)宣布资格标评审情况,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十)开启商务标,在开标现场计分原件应当时、当场、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并展示各投标人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或者证书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同时计分和公布预计分;
  (十一)公布技术标最后得分;
  (十二)将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及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统计各投标人综合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排序人,并签名确认;
  (十三)公布总得分,宣布中标排序人;
  (十四)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
评 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标。详细评审时某项评分内容计为零分,评标专家应说明计零分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该评标专家评分作废。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赣建字[2006]8号)第四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并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
  (一)对重大偏差的认定
  重大偏差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重大偏差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重大偏差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
  (一)、技术标评审(50分)
  1、响应承诺内容评审
  根据技术标专用格式部分中的响应承诺书评审:
  (1)工程质量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工程进度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投资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响应要求的属重大偏差。
  2、监理大纲评分(35分)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监理大纲评审标准对技术标中的监理大纲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标并计分,评分方法为:
  (1)监理大纲编制优秀的计35分;
  (2)监理大纲编制合格的计34分;
  (3)监理大纲编制无严重技术性错误,但有细微偏差的,评标专家在34分的基础上每一处细微偏差扣2分,累计最多扣6分,即该监理大纲最低得分不得少于28分。评标专家应详细注明扣分理由,否则,该评标专家的评分无效。
  (4)监理大纲有违反规范、标准、程序等的计0分。
  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投标人监理大纲最终得分。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
  (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
  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功能健全。
  (2)质量目标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3)进度目标控制
  进度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4)投资目标控制
  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5)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
  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6)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目标应明确,方法合理,措施可行。
  3、检测设备及检测手段评分(5分)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说明下列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资料分析后评分:
  (1)主要检测设备自有(凭监理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始发票复印件计分),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计5分;
  (2)主要检测设备租赁(凭租赁合同原件计分),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计4.5分;
  (3)检测设备基本满足要求计3分;
  (4)检测设备不满足要求计0分。
  4、难点、重点监理措施(6分)
  针对招标人对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的两个难点或重点问题,投标人提出监理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下列方式计分,最高累计6分;
  (1)难点或重点监控措施合理可行每一个计3分;
  (2)难点或重点监控措施基本可行每一个计2分;
  (3)难点或重点监控措施不可行计0分;
  5、合理化建议(4分)
  针对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人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下列方式计分:
  (1)合理化建议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采用价值计4分;
  (2)合理化建议基本可采用计3分;
(3)无采用价值计O分。
3、4、5项所有专家的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投标人3、4、5项最终得分。
  (二)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内容评分(50分)
  商务标所有计分内容凭计分原件在开标现场预计分后送评标委员会复核并确认。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证件和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5分)
凭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原件计5分。
2、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分)
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计5分,其余不计分。
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3分)
  凭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计分:
  (1)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年及以上计3分;
(2)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年以下计2分。
4、监理人员配套(5分)
凭技术标专用格式中组织结构表及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计分。
(1)专业配套完整,取得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占50%以上(含)计5分;
(2)专业配套完整,取得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占50%以下至30%(含)以上计3分;
(3)专业配套完整,取得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占30%以下计2分;
(4)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5、企业荣誉(5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获得的优良工程奖的证书原件按下列方法计分,最高累计5分:
  (1)国优每个计2.5分;
  (2)省优每个计2分;
  (3)市优每个计1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计分。
  6、业绩(8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监理过(含在监工程)2个类似或近似项目的主要施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的2种或者2种以上,并按下列方法累计计分,最高累计8分:
(1)监理的类似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4分;
(2)按前项要求小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3分;
(3)近似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2分;无类似或近似工程项目的计0分。
7、招标人考察印象评分(7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客户满意度、社会信誉度、公司技术力量、监理过类似工程等进行综合考察印象评分:
  (1)满意计7分;
  (2)基本满意计5分;
  (3)不满意计0分(招标人应出具书面理由)。
8、投标报价(12分)
  招标人依据监理收费标准,提出合理要约价格,投标人响应承诺报价。
  (1)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得12分;
(2)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章)

2016年 月 日招






备案受理人:

(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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