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供气、加油、淋浴消防车采购
项目(C包)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其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供气、加油、淋浴消防车采购项目(C包)二次组织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供气、加油、淋浴消防车采购项目(C包)二次。
1.2项目编号:JHHX2016-138。
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后)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3.2交货地点: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
4.质量要求、质保期及质量保修金
4.1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2 质保期:3年。
4.3质量保修金:合同价款的10%。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5.1 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6.2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09月21日至2016年09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19号 (机场大门口)旅游散客集散中心。
7.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8.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报名的无需授权;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由生产商或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制造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声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 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 1 楼)。
9.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2 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 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 1 楼)。
1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 款 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普洱市振兴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
********137*****2599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财务电话:
****-*******)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普洱市北部区普洱大道1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0*****111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182*****732传真电话:
****-*******2016年09月21日
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供气、加油、淋浴消防车采购项目
(C包)二次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琳浴车 | 成熟越野型二类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110KW、携带水量≥800kg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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