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项目
宝鸡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项目
项目名称: | 宝鸡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项目 |
项目概况: |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2.1项目概况: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宝鸡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拟于10月22日至11月21日组织各县(区)、各驻宝企业举办宝鸡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我公司为政府指定参展企业之一。2.2项目地点:在中华石鼓园景区进行市第十五届金秋菊展布展。2.3项目内容:按照政府审核通过的布展方案和有关要求在指定区域范围内进行花卉、造型等布置,并在参展期内做好看护、养护、维修等工作,确保参展顺利完成。2.4 项目周期:10月22日至11月21日,具体按照政府通知时间为准。 |
项目单位: | 服务保障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3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盖章)。3.4.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查询截图)。3.5.服务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承担过类似布展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截止于 2024年9月22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宝石机械公司公共事务中心综合管理室获取。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庄旭海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1*****67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标签: 第十五届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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