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供销社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界首市供销社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界首市供销社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供发合〔2024〕35号)、界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界首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界农工办〔2024〕41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水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遴选界首市供销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6万元,需完成2024年玉米机收秸秆粉碎、小麦两旋和种肥同播服务面积1.16万亩。
二、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11月。
三、补助对象及方式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 100 元。 补助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和服务主体,接受服务的对象享受补助的 62.5%,提供服务的服务主体享受补助的 37.5%。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 60%,服务主体将应补贴小农户的部分从应收小农户的作业费中扣除,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对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40亩以上)各环节补助标准按照小农户的 80%计算、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 10 万元。
四、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
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服务主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察传感器的服务主体):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达到六有标准,即社会化服务主体单位拥有组织机构代码、公章、牌子、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
5.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不得再申请本试点项目。
五、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界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服务主体申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申报资料交到市供销社安保及经济合作指导股,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评审。市供销社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从申报主体中选择服务质量好、服务能力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
4.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界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六、申报材料
1.界首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报名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简介;
4.股权结构证明;
5.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章程等;
6.服务组织近一年农机具清单、使用台账、农机图片资料;
7.在中国农服平台注册登记的证明;
8.其他能反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良好现状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根据工作实际,现延长报名时间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 -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界首市中原路309号
联系人:李晨晨,联系电话:0558-*******
界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界首市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报名表 | |||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 |||
服务组织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成立日期 | ||
经营地址 | 从事服务年限 | ||
机械设备情况及 上年度服务情况 | |||
服务组织 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农业生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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