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九号楼家具采购项目
南航九号楼家具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产权集团”)受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南航九号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XJ31HW********
1.2项目名称:南航九号楼家具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南航九号楼家具(详见采购文件)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6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7%,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开具发票(普票),发票开具金额要求:全额发票和质量保证书)
1.7质 保 期:3年质保,终身维修(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质保期及质保服务)
1.8指定品牌型号原因:无指定品牌
1.9交货地点:南航九号楼
1.10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60万元(含税价格)
四、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9:00-2024年9月25日16:00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且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有3个以上酒店、住宅类家具供应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
5.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以内提供维保服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4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11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采购保证金
7.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7.2 响应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7.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077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cpreccg@163.com。
八、采购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 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选择评分次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466号
联 系 人:韦麟
电 话:0431-********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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