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项目(第二标段)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项目(第二标段)。欢迎符合资质、满足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遴选。

一、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遴选,选择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补充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供应商,并按本公司相关规定高效推进工作开展。

(一)项目名称: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项目(第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4〕H434号

(三)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库补充遴选项目供应商类别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类: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代表采购人提起涉及采购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的诉讼或代为应诉;应采购人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等。

(四)遴选区域及拟补充入库数量


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拟入库数量不低于(家)

1

广东省

3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3

贵州省

2

4

重庆市

1

5

甘肃省

1

6

西藏自治区

1

7

青海省

1

8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须具备:

1.经取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律所(分所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评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律所或主要合伙人的不良执业和行政处罚记录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律所所在省份的司法厅下载相关证明材料)。

2.律所或律所中的专业律师有连续5年(含)以上为酒类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维权经验。(需提供案件资料并盖鲜章)

3.2021-2024年,律所或律所中的专业律师共有30件(含)以上线上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诉讼维权经历。(需提供案件资料并盖鲜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

四、参与单位注册及CFCA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必须在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注册成功后,用CFCA证书登录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

(二)CFCA证书办理事项

CFCA证书可自行选择现场办理或在线办理(CFCA证书初始密码为******,证书颜色为黑色)。

1.现场办理。申办单位或自然人在准备好申办资料后,由经办人直接到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宜宾市民中心四楼第三方服务区现场交件办理并领取数字证书。

CFCA证书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1-*******

2.在线办理。申办单位自行登录各数字证书公司网站在线提交订单,数字证书公司审核并制作证书后,通过快递邮寄给申办单位。

办理方式:申办单位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栏目入口,自行选择数字证书办理公司。

办理时限:用户在线提交数字证书办理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办理并邮寄。

特别提示:①线上提交订单办理数字证书所需费用高于现场办理费用,具体以各数字证书公司在线办理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②为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选择线上办理的申办单位充分预计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时间,并自行承担风险和不利后果。

(三)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所需材料

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目前只支持“CFCA证书”,请办理数字证书时仔细核对。所有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所需材料及表格详见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帮助文档”。

(四)注意事项

1.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资料接件、审核、证书制作、费用收取、税务发票出具、相关资料保管、业务电话咨询等均由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

2.申办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性由提交人和提交人所在单位负责。

五、系统自动清标异常情况处置

1.不同申请人之间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申请文件使用同一电脑的(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申请人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我公司有权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

六、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遴选申请人凭办理的CFCA证书登录“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系统”(https://wuliangye.dacaigou.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下载遴选文件。

注:新用户请先注册。已入库律师事务所不必参加本次遴选,另参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师库公开遴选项目(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1〕H209号)入库且根据2024年综合考核已终止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七、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遴选时间及程序:

(一)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申请文件)。

(二)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方式:遴选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请文件通过“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系统”(https://wuliangye.dacaigou.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提交通过CFCA证书加密制作的电子申请文件。

(三)遴选时间:同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四)遴选地点:线上遴选(“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系统”)。

(五)遴选程序:由遴选人在开标环节中设置申请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时间由遴选人根据申请人数设置),并下达“网上解密”指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本项目申请文件的CFCA证书对其申请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具体解密操作时间和相关通知内容,请申请人在遴选开始时间前登陆 “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开标系统”,并及时关注“网上开标系统”内本项目的“在线沟通”栏目相关信息。

八、发布遴选公告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四川建设网、五粮液官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遴选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招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相关技术问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010-********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外聘律师 知识产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