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CFW202409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
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33 万元,招标人为凤庆
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833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条件: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
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
保证明可不提供。
3.4 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
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成立不满
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
结、破产等状态;磋商申请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承诺书)。②磋商申
请人若中标,中标后磋商申请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
录人(磋商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3.6 诉讼及仲裁:磋商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
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
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7 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
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线上报名/方式二:线下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已由《临沧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村片区
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搬复〔2024〕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全额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凤庆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庆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洛党镇大兴片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项目编号:HLCFW20240907
2.2 项目地点:凤庆县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
由)包括但不限于:
2.3.1 设计概算审核:对设计图的概算按照相关定额进行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
审核;计算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2.3.2 施工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
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
程进度款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审核及造价控制,工
程索赔(如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等。
2.3.3 竣工阶段:按照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
完成项目各合同段的竣工结算工作。主要包括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复核、工程结算造价审
核,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如项目需要外部审计的,须配合外部审计单位完成
外部审计工作。
2.3.4 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根据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配
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的相关工作。
2.3.5 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
2.3.6 符合招标人关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施
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
2.4 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结束。主要包括招
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相应业务范围周期如下:
2.4.1 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周期:自收到委托人编制任务后,按委托人要求
完成设计概算审核;
2.4.2 过程控制及跟踪服务: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及跟踪服务;
2.4.3 工程结算: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外部审计的需配合外
部审计结束;
2.4.4 其余周期: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委托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
2.5 质量要求: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等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管理的有关
规定、文件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 最高限价:83300.00 元。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
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
保证明可不提供。
3.4 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
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成立不满
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
结、破产等状态;磋商申请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承诺书)。②磋商申
请人若中标,中标后磋商申请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
录人(磋商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3.6 诉讼及仲裁:磋商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
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
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7 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
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4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为: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
人)((原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获取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流程:磋商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为 PDF 格式发送到 114233899@qq.com 邮箱,并
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成功后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
名表打印填写后与报名资料一同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后视为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工作。招标代
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线下报名
携带报名资料到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
林与堂 20 栋)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9 日 09:30 ,地点为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网上发布,我公
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梧路北段
联系人:李艳兰
电话:135784458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林与堂 20 栋
联 系 人:赵希楠
联系电话:13888979047 0871-68220910
监督单位:凤庆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883-42111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庆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庆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临沧市凤庆县凤梧路北段
联 系 人:李艳兰
电 话:13578445888
电子邮件:12979033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林与堂 20 栋 2 号
联 系 人: 赵希楠
电 话: 13888979047/68220910
电子邮件: 1142338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