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招标公告
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招标公告
精河县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精河县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经博州水利局博州水利字〔2016〕59号批复。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投资计划(新财建〔2016〕301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本工程项目法人为精河县金源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参加。
2.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精河县城南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尾水渠加深加宽1.1km、厂房维修与改造,更换水轮机三套、更换发电机定子线圈三套、更换调速器、励磁系统、综合自动化、直流系统、户内高压设备更新、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本项目工作内容。
3.2 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机电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的产品如不是本企业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联合体协议方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企业需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2016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自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在新疆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下午 16:00时,并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发展中心10楼)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金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宝清 136*****5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婷婷 艾明洋 180*****569 135*****870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9楼1912室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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