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海水淡化装置采购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海水淡化装置采购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海水淡化装置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海水淡化装置采购 | 1、采购内容概述:采购人计划采购一批海水淡化装置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马鞭洲岛 | 2024年10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无效。 2、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加,不允许贸易商或代理商参加。 3、业绩条件要求 1)投标人在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个已完成的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完工验收材料应有买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个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同 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 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李文猛
联系邮箱:liwm12@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海水淡化装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