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投标邀请书
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检查数量(家) | 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 150 | 268 | 3 | 1年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关规定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业务范围内容须含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或安全评价、评估及技术咨询。
(三)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从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拉斐皇庭(朝阳幼儿园旁二楼)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联系单位: 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2*****091)。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满足以下四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五)投标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09:30-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3 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分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采购人单位基本账户上。
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名及开户行: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170*****200100*****00002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投标人须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成交)候选人外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请各供应商提供公司开户许可证)。
2、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成交)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中标(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六、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3%;
3、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服务合同前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退还:服务合同签订三个月后四个月内一次性退还。
七、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过采购人的许可,可因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九、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十、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136*****089
地 址:潼南区金潼大道12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82*****091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西路56号2-1、2-2、2-3
标签: 安全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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