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现采用询比方式采购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二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二次)询比单采购

1.2项目编号:M410*****650********

1.3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1. 在需方指定的上、下班时间及路线接送需方职工,服务期限一年。

2. 通勤班车费用按通勤单位为天,单价: 元/天,每月实际通勤天数约22 天 ,全年约 250天(周末、节假除外)。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通勤天数计算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结算服务费。

250

1.3.1响应人必须保证驾驶员的证件(符合驾驶该车型的驾驶证)、车辆证件、车辆保险及乘客险等手续齐全,要求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按照车辆核载座位数量购买座位险;只有交强险的车辆不具备投标资格。

1.3.2考虑公司用车需求和职工乘车舒适性,本项目不采用公交车和电车;响应人必须提供车龄为6年以内正常运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37座油车一辆,车况良好、卫生整洁。

1.3.3车辆中标运行后,必须固定车辆、固定驾驶员。

1.3.4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运行车辆验收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取消中标资格,顺延下一家单位合作。

1.3.5服务期限:一年

1.3.6通勤班车线路图及时间

焦作市发车:①山阳路力士小区→②人民公园西门→③第十八中学→④火车站南天河北路公交站牌→⑤人民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南角→⑥大转盘西南角→⑦理工大西门公交站牌→⑧武陟济民医院北门公交站牌→⑨武陟全民健身馆西门→⑩到达公司7:30 。

原路返回焦作市。随季节变化调整发车时间,具体按照需方作息时间执行为准。

2.合格响应人基本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

2.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包车客运)。

2.2请将贵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包车客运)原件扫描件、廉洁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和报价时资格审查同时作为附件上传。

2.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5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具备通勤班车租赁服务能力,不允许转包。

3.报名方式

3.1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3.2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a.请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项,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b.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3.3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只接受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易人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保证金。(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投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a.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b.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c.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其他相关违规行为的。

4.询比程序

4.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9:00。

4.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价,优先推荐注册资金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报价及其他说明

5.1报价为一次报价,报价人的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5.2费用支付及方式、时间

通勤班车费用按通勤单位为天,单价: 元/天,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通勤天数计算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结算服务费。每月初供方提供上月的运营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于每月15日前电汇支付结算上月租赁费用。

6.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详见《通勤班车租赁服务合同》及附件。

7.询价地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世威/杨小勇 电话/传真:0391-*******/*******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审计部 电话:0391-*******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查看附件:瑞丰纸业通勤班车租赁服务合同(模板).doc
查看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
,焦作

标签: 通勤班车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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