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参保缴费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以社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为准)、近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
告。
3、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黑名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下载招标文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ggzy.changzhi.gov.cn/)在线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应在开标
前准备好 CA,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
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