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德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公..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德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公..
申请人崔鸿玲与被申请人安徽德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现交由本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及安徽省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的优先;
4.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其中律师或注册会计师较多者优先;
5.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十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证明;
5.报价方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5点
四、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谢家集区望峰岗北路望峰岗小学对面)。
联系人:李子孝
联系电话:180*****122 ;
监督电话:0554-*******。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基本情况登记表
申报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号码 | ||||
工作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
邮 箱 | 传 真 | ||||
注 册 时 间 | 注册资本 | ||||
入选名册法院 | |||||
曾担任房地产破产案件管理人情况 | |||||
报价 | |||||
机构人员总数 | 专业人员数 | ||||
机构业务业绩能力及获表彰情况 | |||||
备注 |
申报机构名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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