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出行电动自行车中控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DT--2024-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藏出行电动自行车中控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贤金米源为自等货金6的.9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国: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出行电动白行车中控采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出行电动白行车中控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办提供金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
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
附注),成立不清1作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企流量
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数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数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激款证明(新
成立不满】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吸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透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
1.6法律、行政法观规定的其他条件
(I)侯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里大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域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酸止时同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gO.c0)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口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疯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道同工程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
D2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巾殊阳镇湖泉和境
D26
七、其他
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24年智慧出行电动自行车中控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物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出行电动自行车中控采购项目业主为弥勒
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弥勒市
城发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日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DT-M1-2021-31
2项日名称: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出行电动白行车中控采剩
3预算金额:69.9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辆/台)单价(元)总价(万元)
1中控ECU300023369.9
注: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指建系统
6交货期供应商完成备货后通知采购人发货时间,采购人应当确认收货信息,采购人未确
认导致供应商无法发货的,从供应商通知采购人的次日起,供应商有权拨照0.5元/箱/天收
取仓储保管费用。从供应商通知采购人的次日起满30日,采购人仍未确认的,则视为采购
人放弃要求供应商交货的权利,供应商可自行处置该批货物,且有权不退还采购人己支付的
预付款并要求采购人支付仓储保管费用和逾明款项的道的金,并要求采胸人承担因此给供应
商造成的一切损失。
7交货地点:弥勒市(采响人指定地点),在收货后,应对照供应商货物清单验收产品。如
发现产品不符,应妥蓉保管,同时在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员提出异议
8.付款方式:
8.1采购人采购费用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分为两次付清,签订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供应商支付总款项的5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收到顶付款后开始生产备货,待货物按照约定
日期生产完毕并收到采购人总款项剩余的50%作为发货款后开始发货:
8,2采购人需在与供应商约定的交货日期次日起第30个自然日前支付发货款,超明即为逾
期:
9.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乙方发货之日起计算。
10.售后服务:乙方对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产品,实施质保期内免费售后,终身有修维修,维
修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如因甲方私自拆卸或其他人为因素损坏乙方的产品,不在乙方免费售后服务范围内,则按照
有偿维修的售后原则实施
1山.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12,本项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警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
计的市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
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激钠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数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激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褫款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激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承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形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柔(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大税收违法尖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0.cm)政府
采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痛,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你单位于2021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
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道同工程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弥勒业务湿(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26)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公司
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
2、递交投标文件後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道同工
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弥物业务部(弥杨市弥阳镇湖泉和境D26),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白治州弥粉市弥阳街道弥勒大道以北沁园营销中心
联系人,杨旭峰
联系电话:135298188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喇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26
联系人:杨市琰
电话:18187384448
部箱:479244810g4.c0m
2024年09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物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发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舞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街道弥勒大道以北沁国营销中心
联系人:杨旭峰
电话:1515495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弹机构:云南道同工程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26
联系人:杨珩琰
电话:18187384448
电子邮件:4792448100q4.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物的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