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YHZB2024-02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8 元/㎡/月,招标人为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 12 个市县。主线长 988
公里,设计总长 67 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 46 公里,步行系统 21 公里。设置停车
区 25 处、新能源补给站 14 处、观景台 45 处、路侧停车带 66 处。有机串联沿途约 9 类 84
段景观区域、22 个滨海岬角、25 座灯塔、68 个特色海湾、26 个滨海潟湖、16 片红树林、40
个驿站、31 家 A 级以上景区、21 处旅游度假区、261 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
特征与自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现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停车区、观景台增设骑行
驿站业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
纳税凭证和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任意三个月或任意
一个季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商人参加招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42 号万福大厦 1501 室购买招商文件,须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
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7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7 号开标室
七、其他
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进行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竞商人参与密封
竞商。
1、项目名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招商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24-025
3、项目概况: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 12 个市县。主线长 988 公里,
设计总长 67 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 46 公里,步行系统 21 公里。设置停车区 25 处、
新能源补给站 14 处、观景台 45 处、路侧停车带 66 处。有机串联沿途约 9 类 84 段景观区域、22
个滨海岬角、25 座灯塔、68 个特色海湾、26 个滨海潟湖、16 片红树林、40 个驿站、31 家 A
级以上景区、21 处旅游度假区、261 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与自然文化特
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现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停车区、观景台增设骑行驿站业态。具体如
下: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位置明细表
序号 市县 点位名称 经营面积(㎡)
1 文昌 海岸灯塔停车区 30
2 文昌 航天椰梦停车区 30
3 琼海 鱼跃潭门停车区 30
4 琼海 珊瑚岛停车区 30
5 万宁 正门岭停车区 30
6 万宁 龙滚河停车区 30
7 万宁 小海龙舟停车区 30
8 陵水 椰子岛停车区 30
9 陵水 铜港鱼灯停车区 30
10 文昌 新阜海观景台 30
11 文昌 风车 1 号观景台 30
12 文昌 风车 2 号观景台 30
13 文昌 风车 3 号观景台 30
14 文昌 潮滩掠影观景台 30
15 文昌 椰林 1 号观景台 30
16 文昌 椰林 2 号观景台 30
17 文昌 椰林 3 号观景台 30
18 万年 东澳游客中心 30
19 万宁 水碧山青观景台 30
20 儋州 火山海岸驿站 30
21 乐东 莺歌唱晚停车区 30
22 乐东 岭头揽胜停车区 30
23 东方 感恩福地停车区 30
24 东方 芳草阡陌停车区 30
25 东方 沧海金波停车区 30
26 昌江 昌桥醉霞停车区 30
27 昌江 海尾听涛停车区 30
28 昌江 赶海石滩 1 停车区 30
29 昌江 赶海石滩 2 停车区 30
30 昌江 能源新光停车区 30
31 儋州 排浦飞鹭停车区 30
32 儋州 鱼骨桥北停车区 30
33 儋州 峨珍岛停车区 30
34 儋州 光村调声停车区 30
35 临高 峡角飞渡停车区 30
36 澄迈 红坎岭陶艺园停车区 30
37 乐东 逐日龙栖观景台 30
38 乐东 白沙河谷观景台 30
39 东方 感恩角观景台 30
40 东方 古海忆韵观景台 30
41 昌江 海王神迹观景台 30
42 昌江 林海金晖观景台 30
43 昌江 观海桥南观景台 30
44 昌江 观海桥北观景台 30
45 儋州 龙腾云霞观景台 30
46 儋州 凭栏眺龙观景台 30
47 儋州 珍珠湾观景台 30
48 儋州 红树石趣观景台 30
49 儋州 神冲飞浪观景台 30
50 儋州 兰山望礁观景台 30
51 临高 新盈红树观景台 30
52 临高 北田小溪观景台 30
53 临高 美夏码头观景台 30
54 澄迈 包岸炊烟观景台 30
55 澄迈 小岛幽径观景台 30
56 澄迈 林水交融观景台 30
合计 1680
4、招商面积:每个点位 30㎡,56 个点位共计 1680㎡。
5、费用定价:
采用“管理费+收入分成”的模式,招商人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业态经营场地,合作方负责
投资运营,招商人按经营面积收取管理费,按税后营业收入收取分成。具体如下所示:
5.1 费用标准:
5.1.1 管理费标准:最低限价为 18 元/㎡/月。
5.1.2 收入分成:按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运营后的税后营业收入的 3%计取收入分成。
即乙方每年按如下公式计算并向甲方支付收入分成:
收入分成=所有已运营点位的总营业收入×3%
营业收入系指乙方经营环岛旅游公路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用户骑行产生的所有税后经营总
收入(以系统收入流水为准)。
5.2.费用递增方式:
5.2.1 管理费标准按每自然年 3%的比例递增,即次年的管理费标准是上年的 103%。
5.2.2 收入分成比例在经营期内保持不变。
6、经营期限:自场地交付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7、竞商人资格要求
7.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7.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
的纳税凭证和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
7.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任意三个月或任
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4 竞商人参加招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
7.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 请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
12:00,下午 14:30~17:30,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42 号万福大厦 1501 室购买招商
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9、竞商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9.1 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 竞商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飞龙公寓 B 座对面)7 号开标室。
9.3 开会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4 开会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7 号开标室。
9.5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交控置业有限公司公众号。
9.6 竞商保证金:本项目竞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0 元(叁万元整),详见竞商人须知。
10、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海南省儋州市 128 乡道儋州火山海岸驿站
联 系 人:占利军
电 话:13588232314
招商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42 号万福大厦 1501 室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0898-65343315
邮 箱:325591636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海南省儋州市 128 乡道儋州火山海岸驿站
联 系 人:占利军
电 话:135882323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42 号万福大厦 1501 室
联 系 人: 杨经理
电 话: 0898-65343315
电子邮件: 32559163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