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育宏观政策战略研究,更好地服务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设立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课题面向全区教育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征集,原则上不接受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教改类课题的申报。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的选题应以《选题方向》(详见附件2)为指引,立足广西实际,在研究视角、方法和重点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的选题可以自行设计。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课题研究应遵循正确的教育研究方向,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基础研究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求具有现实针对性、创新性和后期应用的参考价值。研究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切实促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周期
课题要求在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如已达到结题成果要求,申请结题时研究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如尚未达到结题成果要求,可申请延期一次,整个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成果要求
在申请结题时,每项课题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申请书》(含研究总报告)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结题材料。获批立项课题的预期阶段性成果要求为: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校的,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查询报告。
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四)研究经费
课题获批立项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仅对所在单位为区直高校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负责人拨付研究经费。其他单位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负责人,因自治区财政部门不再转拨经费的缘故无法拨付研究经费。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均不提供研究经费资助。建议获批立项课题所在单位,给予有研究经费拨付的课题相应配套经费资助,给予无研究经费拨付的课题每项不少于0.5万元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申报人(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和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或者博士学位。
在本次申报中,申报人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历年已立项但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除委托课题外)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课题。凡近3年被中止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课题。凡近5年已经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或相近主题申报本次课题,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当年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本年度专项课题)的研究。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超过16人(含课题负责人)。鼓励组建跨单位的研究团队。
(二)推荐限额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设区市专任教师数和历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情况测算,确定了各设区市推荐限额。各设区市要在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课题,各学段推荐课题的数量比例与本地各学段专任教师数占比相当,建议各设区市内同一单位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10项。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单位每校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10项,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单位每校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5项,其余高等学校每校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5项,设有附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高校在推荐限额外另增1项用于附属学校课题申报。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3项,自治区教育厅属事业单位每单位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5项。各设区市、各单位具体推荐限额详见附件1。
四、报送要求
本次课题全部采取网上申报,不接受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在填写材料时,需自行明确并正确填写所申报的课题类别。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只从相应的课题类别中评审遴选,原则上不跨类评选立项。
(一)网上申报网址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jykxghb.gxeduyun.edu.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课题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网上申报流程
1.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在课题系统内查看本级课题配额(即申报推荐限额)并完成本市内各辖区课题配额设置。各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无需进行配额设置。如本级课题配额设置有误,请及时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系统中如实选择本人当前所在单位进行账号注册,使用身份证号和初设密码登录课题系统,在课题负责人本人账号中完成课题信息的填写,上传PDF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设计论证活页》后,及时提交上一级科研管理单位进行审核。课题负责人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通知的附件3。相关表格2024年最新模板请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查询下载。未使用模板填写申报材料及在系统中错选类别的课题,原则上不纳入评审。
3.各县(市、区)教研室、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需在时限内于课题系统中,完成本级课题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评审意见,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上一级科研管理单位,将审核不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及时退还给课题负责人。
4.于课题系统内提交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所有材料(课题状态显示为“待立项审批”),均视为经过各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参加自治区级遴选的材料。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需按照附件4指引于系统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本次申报期间各级科研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上午10:00起至10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本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课题负责人需要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于9月26日前发送至科技管理与服务中心邮箱:kyc@gxou.com.cn,申报项目需要学校评审后才能上报教育厅。
五、课题管理
本年度课题遴选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遴选结果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状态及结果可以在课题系统中进行查询,最终立项名单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文件为准。
获批立项的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原件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以备结题阶段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管理与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电子邮箱:kyc@gxou.com.cn。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推荐限额表
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选题方向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网上报送操作指南
5.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6.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7.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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