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阜阳市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阜阳市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承接主体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28万元
四、拟选供应商
名称:安徽顺昌土地估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323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1、省厅5月11日会议,传达《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部署开展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7号)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659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试点省所属各地市必须在5月15日前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开展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并于5月31日上报实施方案和完善年度备案资料。因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如按采购招标程序,势必影响该项工作开展。
2、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是一项连续的长期基础工作,频繁调整技术承担单位不利于监测成果的衔接。安徽顺昌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阜阳市局所属二级机构地价事务所成立的公司,资质级别高,长期从事我市的国有土地出让参考地价评估,市本级及所辖县市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对阜阳市的土地市场状况和地价变动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阜阳市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要求, 2006-2015年度阜阳市城乡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均由安徽顺昌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公司掌握了较齐全的基础数据资料,可以很快完成该项目,具备经验及基础资源优势。同时,该单位能够对基础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也便于阜阳市局实时对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工作。
3、该项目具有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涉密性较强,为保证监测成果的衔接,专家组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名单
专家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 |
何方 | 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副教授 |
常忠文 |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经济师 |
李令奇 | 合肥卓缘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558—*******),并同时抄送阜阳市财政局采购科(联系电话:055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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