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回收及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回收及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回收及处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废品的回收及处置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废品、透析液桶回收及处置内容。
4、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为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象山北路128号;青山院区:青山南路739号;红谷滩门诊:绿茵路800号;九龙湖院区:鹰潭街777号)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的回收及处置。
三、报价要求及资料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回收及处置项目报价(含服务质量承诺书);
4、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5、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注1:以上要求的材料须盖公章,以纸质版的形式提交。
注2:询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询价文件包装密封,在询价文件封面备注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投递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7日下午17:30截止,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到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象山北路128号)行政楼一楼护理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象山北路128号)行政楼一楼护理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6*****776
附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液桶回收处置项目询价文件(见下方链接)
附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x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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