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和越威公司能源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度服务采购公告

股份公司和越威公司能源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度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29号

三、采购项目:股份公司和越威公司能源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度服务

四、采购编号:2024-采购-********

五、采购内容:

确保股份公司和越威公司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持续稳定,并提供系统年维护报告。

1、数据稳定性服务:

(1)售后响应:提供软件维护服务、系统远程诊断和技术支持、现场故障排除服务。做到自接到采购方系统故障信息后,须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指导解决,

(2)数据异常监测:月度平台线上巡检,针对巡检发现的异常表计进行提醒和故障排查协助。

(3)数据稳定性维护:提供数据采集稳定性监测的服务,数据异常时协助解决并恢复系统,同时保障数据有效且稳定地上传至系统平台。

(4)数据采集内容变更:提供原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合同约定采集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变更服务。

2、系统维护服务:

(1)账号维护:提供系统账号维护和子账号开通服务,辅助采购方更好地管理账号及账号权限,使账号使用者各司所职查看功能模块。

(2)功能和系统升级:提供已购功能模块及系统版本的免费升级服务。

3、系统运营服务:

(1)培训服务:提供至少2次/年的培训服务(线上1次、线下1次),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也能不断提高采购方对系统的认知,并提供电子版系统操作手册。

(2)现场辅导:提供现场辅导服务1次,安排运营人员辅助甲方挖掘生产运营痛点,并提供改善建议。

(3)潜力挖掘:基于所采集生产数据,提供生产数据潜力挖掘服务,如节能或生产效率提升的潜力挖掘等服务。

(4)远程咨询服务:提供计量点位更换、增减咨询的增值服务,提供功能拓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5)年度运维服务总结:提供系统年度运维服务报告。

4、硬件质保服务:向采购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提供硬件产品约定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5、云服务:包括云端数据存储、微服务、云计算费用。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标注*部分为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且报价时需提供复印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均按废标处理。)

*1、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响应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要求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4、响应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类似主要项目业绩(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服务项目合同金额≥5万元)清单及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文件。

*5、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响应人各级上级母公司(直至最终控股母公司),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查询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响应人严格按《资格审查表》内提交须审查的资料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工作。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采购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响应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要求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资质证书或经营范围复印件

4

响应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类似主要项目业绩(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服务项目合同金额≥5万元)清单及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文件。

业绩表、合同关键页等复印件

5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响应人各级上级母公司(直至最终控股母公司),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查询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提供截标前1周内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网页截图

八、服务期限: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九、报价及合同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按附表《报价书》的要求填写。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含税)方式进行报价,响应总价包含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

3、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服务方向采购方开具合同总额的100%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0%。

十、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2024年9月26日12时00分前,以顺丰快递或亲自递送方式,送达广纸集团生产部215室;商务联系人:梁先生 办公电话:******** ,技术联系人:柳主任 联系电话:136*****379

十一、受理投诉的监督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0日

标签: 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