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70万千瓦光伏项目PC工程项目标段四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
PC 工程项目(标段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MYF-20240919-2)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 PC 工
程项目(标段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
PC 工程项目(标段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 PC
工程项目(标段四))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经
理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已竣工的 100MW 及以上总承包
工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的项目)复印
件、发票复印件,以完(竣)工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不
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查询相关网站结果截图)、被列入中车集
团内部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存在前述情形的,需提供承诺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①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签
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至少担任过一个 100MW 及以上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带有业
主公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施工合同施工履约率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1919 室。2.方式:投
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
或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
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2304 室
七、其他
1.招标概况、招标范围及项目工期
1.1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
1.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中车德令哈 10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四标
段 150MWp(直流侧)/177MW(交流侧)光伏区整体工程建设。
1.3 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标段”)四标段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
试验及建筑工程;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保险、验收等;负责完成本标段装机容量
为 150MWp(直流侧)/177MW(交流侧)光伏区配套设施采购及施工,接入新建 330kV 升压
站,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标段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组件、箱变、逆变器)、安装、检验、
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含配合升压站所有调试)、质监验收、达设计值
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含甲供设备)启动的性能保证
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工程设备及材料投标人需优先从发包人提供短名单中选择,特殊情况需经过发包人书
面同意,短名单所提及的品牌或者型号仅起参照说明作用,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
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在实质上满足或者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负责完成 70 万千瓦光伏区所有的合规性手续及证照办理、电网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批复、建设用地土地评估、土地初审及预审、用地规划许可、
土地勘测定界及规划红线、临时性用地和永久性用地的审查和批复、土地复垦、林草地征用
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及许可、用地协议及土地补偿手续、开工许可
证、电力工程备案及证明、安全论证及备案、地震灾害安全性评价和备案、节能评估、文物
勘探、压覆矿报告、防洪评价、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
计相关手续、职业健康、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等。
(4)负责本标段光伏电场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
道路、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清赔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甲供设备装卸及保管等)、
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人
身意外险、防雷接地、技术监督、网络安全、全景监控等。
(5)负责本标段光伏电场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电气系统性能测
试、光伏电站系统建模测试、光伏逆变器的系统性能测试、青豫直流涉网性能测试等满足电
网要求的相关试验、配合组件厂家开展的组件隐裂检测及性能测试。
(6)负责本标段光伏电场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
于电能质量预评估和评估、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
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满足升压站所有控制的相关要求及验收、档案验收、项目并网申请及
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
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本标段所有对外协调及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
并不限于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涉网/特殊试验及性能试验(方案、报告)、电能质
量评估、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电网(机电)建模试验、网络安全评
估、等保测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意见)、消防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
见)、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环保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劳动
保障验收(申请、报告、意见)、职业健康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不动产证办理(规
划核实报告书、核定用地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权籍调查、测量
报告)、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意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意见)、项目并网申
请及验收、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
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与外送线路标段的接口、协调、统一满足电网验收的各项衔接工
作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
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8)光伏区标段范围内所有满足升压站控制、通信、测控、保护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
试、试验、标准化要求均由该标段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9)负责完成本标段光伏场区所涉及的二次成套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
(10)配合 330kV 升压站标段承包人完成青海绿能大数据中心接入工作,并确保与该项目并
网发电时同步投运。
(11)负责本标段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资料(含
甲供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招标人档
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12)负责本标段安全标准化达标的整体工作,包括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施工安措布置、根
据发包人要求开展现场安全标准化达标所需资料编制、整理等。
1.4 项目工期:251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1.5 质量要求:
(1)满足行业规范。
(2)任何施工安装建筑、设备及材料、调试等均应最低限度遵守中国(对进口设备而言,
则为国际)现行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若在单位(或单项)工程未实施之前,适用
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定。
(3)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对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设备配置、主要设备及材
料品牌、施工工艺、电能质量、光伏系统发电效率、文档资料等管理目标及相应工程管理程
序的全部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022-60207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 号丙万科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王燕 、宋续超
电 话: 0532-85605926
电子邮件: qdmyf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