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五大连池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换热站及站内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碰商公
告
(招标编号:2024-SCZBGC-01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五大连池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换热站及站内升级改造项日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米源为国有资金263.146257万元,招标人为
五大连池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换热站及站内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
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大连池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换热站及站内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大连池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换热站及站内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2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加:
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项目负贵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任命书)。
行政监管部门对中标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实行考勤管理。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
的,应更换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项目负责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到行政监管
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变更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或自变更之日起连续150日不得参加任何工程的发承包。
2.6其他班子成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负配备、使用和管理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无需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及任命书)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2.7提供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2.8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9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2.10提供投标信誉承诺书。
2.1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
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