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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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A2024-ZB09-05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滹沱社区(南庄)改造指挥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涧
西区丰润东路西侧,与 5111 相邻,2014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剩余约 150 宅左右,单宅拆除
费用最高限价为 3500 元(含降尘费用),具体以实际拆除数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要
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
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3、方式: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
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
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4、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
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09-057
2、项目名称: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500 元/宅(含降尘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瀛洲街道滹沱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洛阳
市涧西区丰润东路西侧,与 5111 相邻,2014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剩余约 150 宅左右,单宅
拆除费用最高限价为 3500 元(含降尘费用),具体以实际拆除数量为准。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 工期:30 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要
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
3、方式: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
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
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滹沱社区(南庄)改造指挥部
地址: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滹沱社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4328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89512
2024 年 09 月 1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滹沱社区(南庄)改造指挥部
地 址: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滹沱社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43285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379-60689512
电子邮件: chengan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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