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廊坊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月的招标公告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廊坊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月的招标公告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廊坊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月

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并按照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购管理制度,我局现就廊坊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月项目进行内部采购,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廊坊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月

2.项目内容: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支持引导廊坊域内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重点街区举办国风国潮、艺术时尚、演出展览、美食消夏等主题特色消费促进活动,丰富演出、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展会和美食露营、主题市集等产品供给。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消费促进活动。

3.项目预算:******元。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投标方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时间安排



1.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6:00起至2024年9月24日16: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fcwtjk@163.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企业应按照项目要求起草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相关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必在2024年9月25日上午10时前密封报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统计科,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4.具体开标时间待正式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江惠

联系电话:*******

邮箱:lfcwtjk@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1号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和旅游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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