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备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孟村营销部部分后勤设施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新建后勤用房697.41平方米和附属用房修缮、新建自行车棚、院区地面硬化及配套管网维修等。2.1.3 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东侧烟草局院内;2.1.4 质量标准: 合格;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2.1.7 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82元;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9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执行“评定分离”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09:00至2024-09-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招标人支付;7.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闫保丞,联系电话:0317-*******;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梁玲,联系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田主任 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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