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特别国债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内容包括唐宁里片区(1片区)、晨光里片区(2片区)、安全楼片区(3片区)、建设楼片区(4片区)、顺兴片区(7片区)等5个合流制片区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0.77平方公里;东扬雨水泵站和西扬雨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合同编号:NHLCQPSJCSSGZEQ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对东扬泵站改造工程、西扬泵站改造工程及唐宁里片区(1片区)、晨光里片区(2片区)、安全楼片区(3片区)、建设楼片区(4片区)及顺兴片区(7片区)等5个合流制片区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东扬泵站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3m3/s雨水泵站1座,配套附属用房1座,配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西扬泵站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5m3/s雨水泵站1座,配套附属用房1座,配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同期实施泵站界外工程,包含排水管道施工及路面恢复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合流制片区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合流制管道,新建d300~d1200mm雨水管道,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计划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27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193********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uoyuzixu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

电 话:022-********130*****130155*****419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19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田宝刚 郑颖颖

电话:022-********

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监理招标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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