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规划和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规划和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规划和林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dzzrghj001/2024-*****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时效性: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规划和林业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我局受理规划和林业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一)基本条件。凡申报中、初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规划、林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分别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海南省林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海南省林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林〔2020〕188 号)(详见附件)执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执行,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四)学历、资历条件。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或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

(五)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满一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的,可申请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以本人取得的最高职称进行同级转评。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信息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

(二)个人综述材料。

个人综述材料一式三份(纸张规格为A4),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身体状况、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各类证书、证明。

申报人员应提供个人综述材料中所列举的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和身份证等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审核后即退还。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四)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员应提供近三年以上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考核结果须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五)照片。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交大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申报人员姓名),以便办理证书。

为防止资料丢失或遗漏,要求每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

做到每人至少一个文件盒,在文件盒上张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文件盒内必须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姓名、申报职位、单位、联系电话)、目录、个人综述材料、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参评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他附件等。

四、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和核准工作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凡申报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不按时补办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多头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取消评定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时间安排及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申报地点:儋州市中心大道24号二楼人事教育科(审计科)。

联系人:彭女士,电话:0898-********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者或多头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

(三)申报人申报的材料须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并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A3纸打印,附电子版刻录盘)1份。

七、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2.《关于印发<海南省林 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海南省林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海南省林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林〔2020〕188 号)

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报表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琼林〔2020〕188号.pdf
附件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称评审 规划 林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