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环境整治机械服务-交易公告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环境整治机械服务-交易公告
发布区域 | 豆张庄镇/龚家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洪山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环境整治机械服务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1、负责村内及村四周边垃圾清理及其他相关服务,自备各种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翻斗车等,预计使用挖掘机400个工时(每个工时120元)、翻斗车400个工时(每个工时50元),具体以各类机械实际产生的工时数为准,最后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 2、该项目服务期为1年,服务内容工作范围及要求必须服从招标方领导,保证环境卫生良好,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给村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项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分期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注意事项: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6、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40012*****00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标签: 村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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