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ZJEC-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本次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分别提供境内及境外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境外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另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提供境内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3 服务期:5年,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项目业主可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年度合同(首年度为2024年度)。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1标段,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2标段,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5服务范围:

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上市规则编制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以及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相关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并出具符合香港交易所要求的相关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②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发表结论,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③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公告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④根据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监管要求需要审计师出具并提交的其他报告及工作;

⑤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信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管理建议书,并适当跟踪评价意见执行情况;

⑥配合上级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提供资料并做好沟通。

2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并按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定稿,同时提供国资决算填报所需审计后的数据;

②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

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需要一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盖章;

④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信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管理建议书;

⑤配合上级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提供资料并做好沟通。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1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合伙人(负责人)须具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标段拟派项目合伙人(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3.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②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中1标段要求为承接港股上市公司、2标段要求为承接A股上市公司)(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即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合伙人(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即2018至2023年度)连续审计被审计单位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参与投标。

3.7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合同包)。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若同一个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且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综合得分高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21至2024-09-27。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9-29 16:30。招标人将于2024-10-01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冯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余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9-20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ZJEC-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本次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分别提供境内及境外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境外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另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提供境内年报审计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3 服务期:5年,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项目业主可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年度合同(首年度为2024年度)。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1标段,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2标段,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5服务范围:

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上市规则编制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以及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相关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并出具符合香港交易所要求的相关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②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发表结论,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③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公告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④根据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监管要求需要审计师出具并提交的其他报告及工作;

⑤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信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管理建议书,并适当跟踪评价意见执行情况;

⑥配合上级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提供资料并做好沟通。

2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并按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定稿,同时提供国资决算填报所需审计后的数据;

②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

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需要一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盖章;

④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纳入委托范围的受托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信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管理建议书;

⑤配合上级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提供资料并做好沟通。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1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合伙人(负责人)须具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标段拟派项目合伙人(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3.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②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中1标段要求为承接港股上市公司、2标段要求为承接A股上市公司)(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即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合伙人(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即2018至2023年度)连续审计被审计单位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参与投标。

3.7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合同包)。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若同一个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且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综合得分高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21至2024-09-27。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9-29 16:30。招标人将于2024-10-01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冯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余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9-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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