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40017*****000*****;
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40017*****000*****;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延行审投资发[2024]10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生态护岸:分为两段:第一段位于延西高速与长延高速下方,生态治理面积99.88亩;第二段位于杏子河何家沟移民新村附近,生态治理面积77.33亩。种植苗木主要为无芒雀草、石菖蒲、千屈菜、胶东卫矛等。(二)新建生态护坡:位于李家湾村下游观光路右侧,修建格宾石笼护脚5606.32立方米,混凝土联锁块护坡9897.27平方米,及孔内种植早熟禾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总投资:1252.35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 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 9 月 20 日至 2024年 9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持 CA 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同资格审查会召开时间)。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 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
邮 编:******
联 系 人:雷洋(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091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邮 编:******
联系人:华瑾峰
联系电话:138*****111 0911-*******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
标签: 延河流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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