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县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保亭县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保亭县BT-2023-36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保亭县BT-2023-36号地块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保亭县BT-2023-36号地块项目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金江农场八队,项目拟申请使用林地面积为0.9899公顷。该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土地权属单位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地0.9899公顷,其中IV级保护林地0.9899公顷。该项目区使用林地区域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和红树林,也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五个工作日),凡是对上述林地权属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杨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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