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延庆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10: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一层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一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佑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185*****106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先生 010*****987 、186*****9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佑娟 010-********、185*****106 |
项目概况
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一层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HACA-F1007
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 1.场所管理: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由服务供应商负责使用和管理,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电费由服务供应商自理;2.最高限价:优惠率不低于5%;3.采购范围:(1)休闲食品类。包括零食、饼干、膨化食品、坚果、面包、泡面等,采购比重30%;(2)水饮冲调类。包括矿泉水、饮料、乳品,采购比重20%;(3)生活用品类。包括毛巾、香皂、洗发水、口腔护理等日化品,衣物清洁、清洁工具、纸巾湿巾等日用百货,采购比重20%;(4)冷冻食品类。包括雪糕,采购比重10%;(5)香烟类。包括各类香烟,采购比重20%。 | 北京市延庆区 | 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一层办公室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一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任先生 010*****987 、186*****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
联系方式:曾佑娟 010-********、185*****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佑娟
电 话: 010-********、185*****106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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