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二次招标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二次招标公告
为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 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 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宁教财[2018]47 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园师生用餐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食堂开展 2024-2025 学年度大宗食材二次招标工作,邀请入选南京市栖霞区 2024-2025 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的入围企业参与竞争并取得向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食堂提供大宗食材供货资格。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
二、招标品类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品类 | 粮食和粮食制品 | 食用油 | 冷鲜肉【畜禽肉类】 | 冷冻制品 | 冷冻家禽 | 鲜活水产类 | 蛋及蛋制品(蛋类) | 乳与乳制品【奶及奶制品】 | 蔬菜 | 水果 | 豆制品【大豆类及其制品】 | 干货调味品 |
三、报名资格
1.各供应商须按照栖霞区教育局大宗食材中标项目进行投标。
2.本次幼儿园二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通道
拟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4日17:00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电话联系。
联系人: 顾老师 ;联系电话: 150*****045
五、投标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中标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如是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评标时,必须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可准备企业产品宣传图册供评委翻阅。
3.各供应商须自备必要的介绍材料,进行现场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六、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8月26日13:00 到达会场,提交投标材料,准备介绍材料。
2024年8月26日13:30二次招标会议。
招标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三元分园二楼多功能室。(瑞霞路2号)
七、招标评委成员
家?代表、教职工代表,且家长数量不低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八、招标原则
本次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招标将在《栖霞区教育局关于2024-2025学年学校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的采购工作相关要求》指导下,秉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优先、诚信守法的原则,择优中标。
九、评标方法
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投票,得票数高者,确定中标。
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2024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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