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上商采购第40号奉浦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试点改造采购比选
采购公告上商采购第40号奉浦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试点改造采购比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必填)
1. 项目名称:奉浦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试点改造
2.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
3. 工程期限:30天
1. 工程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东方美谷大道6333号
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9.7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主要工程要求和工程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30%,验收合格50%,造价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价的100%,同时,在支付第三次款项之前,须将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打入学校账户,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日起二年后将3%质保金(无息)一次性归还给,如有质量问题,二年内给予免费保修。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参选人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总分100分。若出现得分相同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若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比选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供应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排名前2位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项目成交候选单位。
2、总分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如有并列得分的,以较低投标价确定。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评审要素及分值如下:
评 标 评 分 细 则
分项
满分值
评分内容
商务评审
价格分
30分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施工工期
2分
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逾期竣工一天罚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要求不低于万分之二/天,具体由供应商自报),得1分,承诺须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列明,否则不得分。
工程质量
3分
投标人自报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者得2分;有经济处罚的加1分,承诺须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列明,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技术评审
技术方案
50分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计划,其他增值服务(5分)
主要材料设备选用科学实用、品牌成熟、质量可靠(5分);
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调试方案,结合项目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20分)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0分)
人员配备
10分
管理机构及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经历情况(10分)
类似业绩
5分
近5年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有1项加1分,最多加至满分5分(以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总得分
100分
各供应商实际总得分
三、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施工技术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施工工期。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d、 ★施工资质。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的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 下午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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